2012/01/06

Mac App Store 一週年!



    猶記得去年的今天 (美國時間 1/6/2010),Steve Jobs在新產品發表會上對於移植來自 iOS App Store的 Mac App Store下了註解: 我們認為使用者會愛死這個尋找和購買最喜愛應用軟體的新方法!
   一年過去,事實也證明 Steve Jobs當初的說法是對的! 經過了一年, Mac App Store上已經擁有超過 1000種包含 Twitter、iWork、iLife、Autodesk所開發的暢銷軟體都可以在 Mac App Store上輕鬆下載或購買。而不包含 OSX Lion及重複下載, Mac App Store已經有超過 1億次下載!

   How Amazing is that!!!

Mac App Store的出現,依林檎技客看來,為使用者甚至軟體開發商解決了許多了問題。

1. 不是唯一,但是是最佳的軟體下載平台: 

    對於很多 Mac使用者常常抱怨的問題是軟體支援好像沒有 Windows平台來得多? 其實未必,許多熟門熟路的老 Mac往往都知道要去哪些網站下載應用軟體。但往往都是非法取得未經授權的軟體,更不用提那冗長繁鎖的過程。但是...........

許多使用者根本不知道到哪裡購買或下載合法應用軟體!

    而透過 Mac App Store的建立,使用者可以以按下購買、輸入密碼、完成購買的簡單流程獲得正版軟體! 對於軟體開發商來說更是一個可獲利的軟體銷售平台

2. You Buy What You Need:

    就像購買 CD一樣,整張專輯的曲目未必都是你想聽的音樂。iTunes Music Store可讓使用者付費購買單曲。一樣的概念! 套裝軟體如 iWork,未必需要使用到所有的軟體。而 Mac App Store也一樣可以讓消費者選擇購買單一所需的軟體,使用者不必再被 bundle購買許多根本不會使用的軟體!


聽起來很棒不是嗎? 

但真正讓林檎技客所憂慮的是台灣對於智慧財產觀念之薄弱 !

使用者已經普遍認為,使用軟體為什麼需要付費?

Mac App Store在台灣希望可以作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與鼓勵軟體開發動力的一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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